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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纠纷
劳动关系纠纷我司一员工今年两月份的时候把他的辞职函扫描发给我们老板了。(我们老板是外国人,长期居住在加拿大),请问这份辞职函有效吗?另外,此员工是中层领导,平时时有加班,现在员工要求赔偿加班费。但是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所有中层及中层以上的领导加班没有加班费,可以调休。并且公司有规定,所有加班必须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上级领导审批后,方能加班。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他的加班?还有,中层领导没有加班费可以调休的规定,可以写进我们的员工手册吗?是否有效?
地区:上海-上海 分类: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提问时间:2015-06-12 12:19:57
提问者:ASK1434082797uox
 
袁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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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155884
这种辞职函领导批准即可生效,领导如果第一次不批准但他坚持离职,反复提交,按照法律规定也可以构成合法有效的辞职函的,在他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内交接完毕就可离职,加班费和调休都看规定的,规定要合法才有效
回答时间: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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