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9级伤残),现对方起诉我12万赔偿(上海),想请问我要出多少费用?(详情1。案件情况: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案发时间2012年4月。伤者已痊愈(9级伤残)。已收到法院传票。2013年11月底开庭。投保公司“太平洋”。
2。被撞人情况:性别女,年龄69(9级伤残),住址江苏。2010年被江苏某公司反聘,从事劳务工作,工资1200(有劳动合同证明)2012年4月来上海探亲出车祸。
3。自己车险种类: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三责不计免赔条款。车损不计免赔条款。
4。医疗费:已帮伤者垫付。有发票及明细。
5。原告诉讼请求:
误工费:1200元/月*6月=7200
护理费:1878元/月*2月=3756(按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标准)
营养费:40元/天*30天=1200
伤残赔偿金:40188元/年*11年*0.2(九级)=88413(原告提出自己在城镇居住满1年,要按上海城镇标准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20元/天*15天=300
交通费:1000元(仅有部分发票)
物损:500(无依据)
精神损害费:10000元(是否有依据?)
代理律师:5000元
总计:12.15万
6。疑问:
(1)“同等责任”在交强险内如何赔偿?假设最后判决总计赔偿12万,是否保险公司只出6万?原告2万,我出4万?还是交强险最大范围内的11万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2)伤残赔偿金标准?原告户籍江苏,仅在被撞后在上海养伤,为何要用上海标准,是否有法律依据?
(3)69岁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否承担?
(4)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是否承担?
(5)原告道理律师费由被告支付?
(6)诉讼费是否由被告支付?
(7)最好和最坏情况,我分别要支付多少费用? 谢谢!!!!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