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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下:朋友写了定期借条,到期后如果还不了,到期两年过去是不是借条就失去法律效益?
请教下:朋友写了定期借条,到期后如果还不了,到期两年过去是不是借条就失去法律效益?是不是托时间过了两年!我朋友就可以不承认借款了?
地区:上海-上海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2-06-15 16:25:51
提问者:ASK1339559046amz
 
袁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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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普陀区
13002155884
不是,诉讼时效的意思是,你要在时效内起诉而已,如果对方认账还钱,自己能结束的,不要打官司最好,你要不回来不起诉是你自己太笨蛋了,你记得到期前一定要起诉而已
回答时间:20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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